湖南陽光酒店集團有限公司水果、蔬菜、海鮮水產類(大閘蟹除外)采購競爭性磋商公告

來源:http://www.54928.cc/時間:2024-11-08

為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采購成本,湖南陽光酒店集團將推進金源陽光、華悅陽光酒店蔬菜、水果、海鮮水產品類(大閘蟹除外)集采工作,擬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選聘蔬菜、水果、海鮮水產品類供應商,現誠邀符合條件的單位參加本次項目的競爭性磋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蔬菜、水果、海鮮水產品類采購項目

2.選聘方式:競爭性磋商

3.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評標結果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部分得分的高低順序推薦每標段排名前兩名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4.最高限價:

標段一(蔬菜類)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將按照大型批發市場的詢價基礎上上浮8%;

標段二(水果類)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將按照大型批發市場的詢價基礎上上浮12%;

標段三(海鮮水產類)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將按照大型批發市場的詢價基礎上上浮11%。

報價包含配送到湖南陽光酒店集團旗下長沙地區各酒店的(增值稅稅金、包裝費、運輸配送費、裝卸搬運到各酒店指定倉庫)等費用。

5.服務期限:1年

6.服務范圍:本項選聘供應商服務范圍包括金源陽光酒店、華悅陽光酒店。

二、項目選聘要求

(一)選聘條件

1.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2.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保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社保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注明營業執照實行了何種登記制度。

5.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6.近三年有酒店、政府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食堂年度物資品類(品類對標相應標段)配送成功案例1例。

7.項目特定資格要求:

標段一、標段二:

1)投標人提供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2)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如為生產廠家的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必須是行業廠家或經銷商、批發商。(經銷商需提供生產商的授權委托書或經銷合同的復印件)

標段三:

1)投標人提供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2)供應商為經銷代理商投標,須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供應商為生產商投標,則須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及食品經營許可證。

8.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無效投標(★):

1)有一項資格證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虛假資格證明文件的;

3)資格證明文件過了有效期的;

4)營業執照未按有關規定年審合格的;

5)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未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

9.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關系的公司,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供應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東,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

11.近三個月均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

(二)服務內容

湖南陽光酒店集團旗下長沙地區金源陽光酒店、華悅陽光酒店蔬菜、水果、海鮮水產品類(大閘蟹除外)配送

三、評審因素及標準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四、報價文件組成

1.響應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磋商響應聲明,文件有效期:90日(日歷日)(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附件1、附件2)

2)磋商保證金(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附件3)

3)供應商的資格證明文件(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附件4)

4)貨物或服務方案說明

5)技術/商務響應與偏離表,一般商務和技術條款偏離項數之和≥ 10 項將導致無效投標(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附件5)

6)投標貨物符合采購文件規定的證明文件

7)經銷或代理或為貨物提供售后服務的證明材料

8)報價一覽表及分項價格表,以及規定格式的電子文件(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附件6)

9)供應商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10)最后報價

2.在磋商過程中,供應商根據磋商小組書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報價(或者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是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3.響應單位無論成交與否,其響應文件不予退還。

五、合同簽訂

確定供應商后納入年度集采供應商庫管理,按陽光集團要求簽訂年度合同。

六、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

請有意向參與競爭性磋商的單位請于2024年118日至11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時間),聯系我司獲取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

聯系人:黃女士

聯系電話:15700759354

七、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開啟時間及地點

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11814:30;開啟時間為:2024年111814:30;地點為:長沙市雨花區芙蓉中路二段金源陽光酒店C座12樓會議室。如有變化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為無效文件,磋商小組應當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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