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陽光酒店法律顧問單位選聘競爭性磋商公告
來源:http://www.54928.cc/時間:2025-01-14
湖南陽光資產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深圳陽光酒店因經營管理需要,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公開掛網選聘法律顧問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年度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2.選聘方式:競爭性磋商
3.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以文件要求且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單位確定為中標單位)
4.最高限價:人民幣伍萬元(含稅)
5.服務期限:1年
6.服務范圍:本項選聘供應商服務范圍為深圳陽光酒店。
二、法律顧問單位選聘要求
(一)選聘條件
1.法律顧問單位必須是獨立經營實體,具有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律師團隊由不少于3名執業律師組成,且須由一名合伙人或業績卓著的首席律師牽頭;
3.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經營實體。
(二)服務內容
1.對公司各部門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公司的需要,出席商務洽談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3.為公司起草、審核、修訂經濟合同、勞動合同等各類合同。
4.為公司起草、審核、修訂合同管理制度。
5.協助公司起草、修訂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性文書。
6.根據公司的需要,對管理層進行法律輔導,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7.根據公司的需要,對員工進行專題法律培訓(不少于兩次/年),增強員工的法治意識,保障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8.根據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9.對涉及企業工商管理和稅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10.定期向公司介紹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并根據顧問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法律建議。
11.參與公司的內部合并、分立,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起草、審核、修訂具體的法律文件,參與談判。
12.參與公司重大招標競選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競選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協助公司制作項目標書。
13.承諾免費為服務單位代理3個標的額20萬元以下的訴訟、仲裁案件(如有)。
14.除第13條約定外,代理服務單位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若雙方按程序達成合作,則另簽代理合同,費用另行支付)。
15.其他由公司安排的法律事宜。
備注:參與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及收購與反收購等重大長期專項,雙方另行簽訂專項服務協議。
(三)服務范圍
深圳陽光酒店
(四)服務期限
本次選聘法律顧問單位服務期限為一年,自法律顧問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三、登記及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間、聯系方式、地點
1.請有意向參與競爭性磋商的單位于2025年1月15日至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時間)聯系我司獲取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響應文件的開始時間、截止時間2025年1月22日14:30;后送達的響應文件為無效文件,磋商小組有權拒收。
2.投標登記及獲取招標文件方式:以郵件的形式遞交投標登記申請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發送①營業執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等相關復印件材料③項目負責人聯系電話、聯系郵箱到報名郵箱獲取招標文件;
3.報名郵箱:ad@sunshinehotel.com
聯系人:譚先生
聯系電話:0755-82233888-3998
地點為: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嘉賓路2001號深圳陽光酒店B座818室。
請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4:30前將投標保證金繳納至以下賬戶:
賬戶名:深圳陽光酒店
開戶行及賬號:44250100000100002112
開戶行:建行深圳城東支行。
四、開標、評標
1.開標日期:2025年1月22日,時間:14:30;如有變化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開標地點: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嘉賓路2001號深圳陽光酒店B座901會議室。
深圳陽光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