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電梯檢驗規則第五條“實施電梯安裝、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履行告知后,開始施工前向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本人據此理解,根據{2019}64號《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中重大修理的電梯需要告知和監督檢驗,而一般修理不需要。
不知理解對不對,煩請領導或老師解答 謝謝!
答: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的通知》(國市監特設函﹝2019﹞64號),修理分為重大修理和一般修理兩類。一般修理不需要監督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