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于9月2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眾留言系統咨詢關于電梯評審中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書人員認定事宜,9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給予了答復。
問:我是電梯公司人員,根據《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G3.2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A2)之G3.2.6作業人員規定: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20人。我想咨詢的是,這20人持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是否可以包含質量保證體系人員和技術人員的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書。謝謝!
答:公司法人、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體系人員等管理人員的作業資格證書不能計入許可規則中規定的作業人員數,其他技術人員持有的電梯修理作業資格證可以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