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區加裝電梯需本幢或本單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往往會引發1樓不滿和阻撓。
1、沒有電梯的老樓加裝電梯,對一樓肯定只有壞處沒有好處吧,采光、視線、通行、隱私都有影響,甚至對二樓也是(電梯到半層,二樓應該不會選擇電梯上半層再走半層)。如果堅持認為對底層住戶沒有影響的,這個話題討論也可以止步了。
2、加裝電梯所占的用地。如大家所說,這是公共區域,那請問是屬于誰的公共區域呢?不屬于一樓,也不屬于樓上,是屬于全小區的。說到2/3,最不濟,也得是全小區的2/3業主認為可以用這塊用地加裝電梯,憑什么這個單元的2/3就代為做了決定呢?
3、很多人提到要解決補償問題,我覺得這也是唯一的途徑,民事問題民事解決,大家談好了就裝、談不好就不裝,簡單的道理但做起來很不容易。
4、房價問題。裝了電梯,底層貶值、高樓層升值這是顯而易見的,而且必須是貶值——因為一二樓的缺點變得更差了、優點卻沒了;高樓層的優點還是優點,但缺點沒了呀。高樓層的升值是建立在對一樓住戶的影響上的,這哪是什么眼不眼紅的道理,如果對一樓完全沒有影響,如加裝樓道電梯等等,會有這么多人反對嗎?
5、住宅間距的規范問題。
加裝電梯后,間距只會更加縮小,北側住宅底層的日照會更差。有人認為,電梯這么小,也就是局部突出,需要重新計算間距嗎?
(1)建筑間距為相鄰兩棟建筑外墻之間最小垂直距離,外墻有凸出(局部凸出的結構柱除外)時,按凸面外緣計算。
(2)建筑物北側遮擋陽光的局部出挑(如陽臺、樓梯平臺、挑廊等)、局部突出部分的總長超過相應建筑邊長二分之一的應從出挑(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線計算。少于二分之一的可不計入,但出挑(突出)部分連續長度超過8米的,按出挑(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線計算。
現在加裝的電梯尺寸一般都是寬度同樓梯間,2.4米左右,向北突出樓梯間4米,因此突出部分的連續長度就達到了4+2.4+4=10.4米。
5、結構的改造問題。一梯兩戶加裝電梯,都是連接的樓梯半層平臺,大家再繼續走上半層或者下半層入戶打圈梁是必然的,現在增梯辦也開了專家論證會,認為圈梁部位的改造沒問題,那就沒問題吧,這個我們不是專家,不知對錯,只能擔憂。
首先,我給出了一層既合理,又能裝電梯的方案。
三樓以上合資加蓋一層給一樓住戶,原來的一層大家集體平分,二樓不承擔電梯安裝費用,并且不需要繳納電梯維護費使用費用,且能正常使用電梯。
所以問題很簡單,針對問題本身,如果真的是想推行舊樓安裝電梯,那么請行政上(審批加蓋和一樓住改商)放開,費用上支持。
如果只是盲目地追求政策性政績(強硬通過加裝)不但不會增加這棟樓的和小區的和諧,還非??赡茉斐尚^,樓層的不和諧。
老社區的本來就是個平衡的生態,高層采光好,通風,便宜,怕死人,低層潮濕,私密性不好,出入方便,中低層價格貴,各項性能優秀……大家買樓的時候都是對號入座的。
不要跟我說你高層有老人不好出入,沒問題的,裝電梯可以,我們換房子可以嗎?你不是說你裝電梯只是為了出入方便嗎?
那么一樓跟你換,不用出電梯錢還有不少補償,誰要是愿意換,我出多兩萬。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利益沖突問題,當房地產成為一個行業開始就注定不可調和。以前單位房子,在集體分配的背景下都無法排除爭執,現在是個人產權的情況下,你愿意分給意圖謀劃你財產的人一杯羹?
無論有多少理由想裝電梯,只要角度置換想一想,如果一樓愿意跟你換房子,自己不用爬樓梯了,且給你賠錢,你還愿意為原來的一樓鄰居加裝電梯嗎?你只是犧牲一點點安靜,一點點隱私,一點點房價,一點點的樓層相對優勢而已。
這個回答獻給那些道德綁架低層住戶的人。
當然,希望方便老人的初衷是對的,但前提是涉及利益交換的情況是需要利益出讓方同意且給予相應的補償才能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