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已經是人們生活的一部分,它帶來便捷舒適性的同時,也伴隨著時有發生的事故,因此電梯是否按期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直接影響到電梯的運行狀況與使用壽命。近日,鹿城區信訪局交辦一起電梯接連發生故障的投訴,市場監督部門根據線索查處未按要求進行電梯維保的行為,并處以3萬元罰款。
日前,騰女士向鹿城區信訪局反映鹿城區百榕大廈11棟某電梯發生故障,導致其孩子與兩位大人被困其中,且該電梯經常發生跳層、無法正常運行的問題,多次向物業反映維修無果。鹿城區信訪局工作人員經過大數據分析發現,該小區電梯投訴率要遠高于其他小區,立即將該情況反饋給市場監督部門要求深入調查故障原因,查出癥結予以根治。
經了解,百榕大廈的電梯維保公司為溫州市菱杰電梯有限公司,查看當天小區監控,發現該電梯發生故障后,被困人員15分鐘后被物業人員救出,故障原因為31樓外呼通訊板故障引起電梯無法開門,維修后已恢復正常。執法人員詳細查看維保項目記錄單,詢問物業工作人員并調取小區監控后發現,電梯維保公司存在未按《電梯維護保養規則》要求進行半月保養和偽造維保記錄的行為,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法處以3萬元罰款。該公司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予以整改,對該小區13臺電梯進行維護保養。
近年來,隨著電梯數量遞增,電梯故障事件頻發,鹿城區僅去年就發生936起困人事件,電梯日常維修保養規范越來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對此,鹿城區將持續高壓推進電梯維保單位的監管工作,嚴管重罰規范電梯維護保養公司行業行為,及時發現并且解決電梯存在的安全隱患,保障市民乘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