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近日出臺《關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后期維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使用單位的確定到電梯維修的承擔主體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通知》的出臺可以讓業主對舊樓加裝電梯的保養維修更加明確與安心。
設置初始資金 業主分攤電梯“養老金”
為什么會出臺《通知》?《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采訪了南京市物業辦相關負責人,他表示,該《通知》的發布,這是為電梯后期維保工作設“養老金”。
《通知》要求,資金分攤方案應在加裝電梯申報前予以明確。為確保電梯正常運行,建議設置初始資金,且約定資金下限,當低于資金下限時,業主應按分攤方案進行繳納。
南京市物業辦相關負責人解釋說,設置初始資金一是為了緩解業主的資金壓力,另一方面由于電梯運行、維護、保養涉及的費用不是一個小數目,僅靠業主分攤面臨不小壓力,為此,《通知》規定,各區、街道應協助業主進行廣告招商,拓寬電梯運行、維護、保養資金渠道。
明確界定“使用單位” 租客同負連帶責任
根據南京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加裝電梯在申報之前,各區、街道應當督促電梯建設者在電梯使用前明確使用單位。那么“使用單位”是如何來界定的呢?
新出臺的《通知》明確,如業主自行出資加裝電梯的,該棟全體業主為該電梯的使用單位。如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則物業服務企業為使用單位,各區、街道應當督促電梯建設者與物業企業簽訂電梯運行、保養、維修協議。
《通知》還要求,電梯運行前,業主應制定電梯運營公約,明確電梯運行、維護、保養費用繳納的公共賬戶、管理人;明確電梯清潔衛生責任人以及安全檢查員;如房屋產權有發生轉移的情況,原產權人應當向買受人書面載明加裝該電梯的相關事項,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如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的,房主則應對加裝電梯相關事項和費用與承租人作出明確的約定,租客應同負連帶責任。
明確責任主體 30分鐘解決困人事故
《通知》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應定期對電梯開展隱患排查,電梯維保單位對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并保證在接到困人故障通知后,30分鐘內到達現場開展救援。
南京市物業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加裝電梯需要建立管理檔案,并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確保不錯過任何故障電話的求援信息,在接到困人故障通知后,第一時間找到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營救,并按規定使用電梯各個操作系統的鑰匙。
由于電梯管理涉及多個部門,《通知》明確了各個部門的分工。各區政府對本轄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安全工作負屬地管理責任,指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管職責;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依法實施對電梯生產、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的安全監察,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并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電梯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逐步擴大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結果的采信和使用范圍,引導使用單位通過招標平臺選擇高星級電梯維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