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鐘秀分局執法人員在節前電梯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某電梯維保公司出具的維保記錄中最近的一次維保記錄日期竟然是2月15日。
為何會出現“早產”電梯維保記錄?經調查核實,電梯維保人員為圖省事,在2月1日電梯維保時就將2月15日的維保記錄一起填寫了。該電梯維保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保電梯,“早產”維保記錄使維保工作成為“擺設”,流于形式,給電梯使用帶來較大安全隱患,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將對相關責任單位立案調查。
按照TSG 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電梯每半月須做一次維保,維保工作對電梯安全運行至關重要。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電梯維保單位要在維保工作中做到盡職盡責,強化自身的責任意識,不能將公眾安全視為兒戲,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維護保養。在今后的工作中,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對電梯維保單位的監管力度,對違規操作的電梯維保單位依法查處,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乘梯環境。
如下圖,某檢驗人員對某使用單位進行定期檢驗,在審核使用資料過程發現維保單位維護保養記錄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