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秀英區法院在執行標的所在地派岀所、物業、居委會的配合支持下,對一起妨害安裝電梯的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案件源于申請執行人郭某等人與李某、符某(夫妻關系)排除妨害糾紛一案。2018年8月31日,在電梯公司安裝電梯時,住在該棟住宅一樓的李某、符某反對加裝電梯,阻礙安裝施工,毆打安裝人員。該棟樓其他業主遂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李某、符某排除妨害、停止阻礙電梯安裝行為。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向被執行人李某、符某送達執行通知書。李某、符某拒不履行生效的判決書履行義務。
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盡快強制執行后,11月6日上午9時許,海口市秀英區法院聯合該小區所在派出所、物業公司、居委會等部門人員進行強制執行。
兩名被執行人聞訊趕來,朝法院工作人員和電梯公司員工進行謾罵。承辦人要法警將兩名被執行人強制帶離現場,由四名法警和兩名執行部門人員看守,并再次警告其二人如若繼續阻撓,可能會對其二人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迫于法律威嚴及法院執行的強制性,兩名被執行人逐漸平復情緒,電梯安裝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