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電動運行控制對于人力操作提升裝有額定載重量的轎廂所需力大于400N的電梯驅動主機,其機房內應設置一個符合要求的緊急電動運行開關。電梯驅動主機應由正常的電源供電或由備用電源供電(如有)。同時下列條件也應滿足:
1、應允許從機房內操作緊急電動運行開關,由持續撳壓具有防止誤操作保護的按鈕控制轎廂運行。運行方向應清楚地標明;
2、緊急電動運行開關操作后,除由該開關控制的以外,應防止轎廂的一切運行。檢修運行一旦實施,則緊急電動運行應失效;
3、緊急電動運行開關本身或通過另一個符合要求的電氣開關應使下列電氣裝置失效:
1)安全鉗上的電氣安全裝置;
2)限速器上的電氣安全裝置;
3)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上的電氣安全裝置;
4)極限開關;
5)緩沖器上的電氣安全裝置。
4、緊急電動運行開關及其操縱按鈕應設置在使用時易于直接觀察電梯驅動主機的地方;
5、轎廂速度不應大于0.63m/s。
運行操作緊急措施:
1、所有運行操作命令,都由班長下令。
2、副值接令必須做好記錄,匯報班長由班長下令操作。特殊情況副值可以下令操作,按程序操作,做到操作無誤。
3、每一項操作,班長下令后,操作員必須復頌,確認工作地點和具體設備。操作程序正確后,方可操作。
4、涉及與主機密切聯系的操作,由副值進行操作,操作前進行對照設備,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5、任何人不可以越過班長,獨立指揮操作人員進行操作,電氣操作,暫由副值以上人員進行操作,避免失誤,有必要先請示,確認正確方可操作。
6、設備不清楚的,地點不明確的,缺陷未消除的,界限劃分不清的,操作沒有把握的,存在隱患的,首先確認是否可以操作,確認無誤后,進行操作。
7、接令時,必須明確對方是誰,是否是指揮人員,有沒有指揮脫硫、除灰及除渣的權利,否則可以拒絕操作。
8、班長接班前,要對所有設備進行巡視一遍后進入控制室進行交接班,班長應在控制室、設備啟動停止巡檢及異常的現場,而不能在設備檢修的現場。
9、現場出事故時,涉及到主機的事故立即匯報值長,而后匯報運行專工及項目經理和生產部專工,一般事故匯報運行專工,需要檢修的匯報檢修專工處理。